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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诺书协议
致:
四位先生(以下简称贵方) 我公司(承建单位)委托贵方为我公司联系承接工程施工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三章关于居间、业务酬金支付之规定,我公司《承建单位》全体股东以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法律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同意依法向贵方支付业务居间,业务酬金并遵守以下承诺条款执行:
一、 劳务酬金的支付 贵方通过努力,为我公司承接了海南省文昌市南阳供销社(职工保障性住房一栋)的承建施工业务,建筑面积为6000㎡(以发包方与承建方核定的造价侍定);我公司承诺合同包工包料造价的5.5%作为业务酬金支付给贵方(税后款,现金支付)。
二、 劳务酬金支付约定
1、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本施工项目在承建单位进场后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
第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贵方人民币拾万元整(税后)。
2、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本施工项施工至三层框架封顶(加空层除外)
第一批进度款支付时,
第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贵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税后)。
3、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
本施工项目施工至六层框架封顶(加空层除外)
第二批进度款支付时,
第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贵方人民币壹拾伍万给贵方(税后)
4、
第四次支付时间为:
本施工项施工至整体封顶后,
第二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贵方。
三、 贵方无需向我单位及个人开具任何收款凭证。
四、 违约责任 我单位遵照上述支付条款约定按时支付各款项,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应支付款额万分之六(每天计算)支付贵方滞纳金;贵方也可以通过仲裁机关或法律程序解决。
五、 其它约定事项
1、 本承诺书所承诺之条款不可受更,不可撒销,无条件保证兑现索即付之凭证,不受我单位名称、法人变更,企业改制或重组等因素的影响,直到款项付清后终止。
2、本协议郑巨豪等四位先生应履行的义务,①负责完成业主方与施工方的施工合同签订 ( 天内)。②协调完善业主方与施工方的施工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主体封顶)。③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
3、若本人承接该项目施工,本承诺书生效,否则与本人无关,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4、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承诺单位负责人(代表人)签字后即生效。 承建单位(盖章):
(待办) 施工单位负责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承诺日期:
二0xx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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