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
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