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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甲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鉴于乙方愿意到甲方工作,甲方也同意接受乙方为其工作,并且乙方承诺与其他任何单位(如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但甲方关联公司除外)没有劳动关系,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
日终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乙方在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管理和甲方的工作安排或调动,并按时完成工作的规定量,达到规定工作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因出差和业务需要,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改变工作地点。
第三章工作休息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不定时)工时制度,按照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
第七条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市政府的放假安排,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乙方带薪休假(因特殊岗位工作需要安排的乙方值班除外),如不能休假,按公司加班规定执行。
第四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从事特殊工作岗位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第九条甲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采取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已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条甲方负责根据乙方的岗位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入职教育、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岗位培训及其他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安排的各种与岗位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的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车补、通讯费及饭补,合计为元人民币(税前)。
第十二条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照国家的劳动政策及法规和甲方的管理规定安排乙方休息或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或银行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予以扣缴。
第十五条甲方每年依据乙方绩效考核的结果核定乙方的工
资,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最新版本的工资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章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负责按时为乙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其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执行的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操作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和工资报酬的第二职业。
第二十二条乙方不得在与公司有关的任何活动中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形式的个人回扣。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因乙方个人原因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一年之内不得从事与甲方职业相关的工作。如违反本合同二十八条,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二)未完成单位已交办工作任务的;
(三)未按照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获赔偿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停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满足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三)乙方满足提前退休条件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不再包含试用期。
第十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正常的工作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规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甲方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六条因乙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承诺与其他任何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基本条件,隐瞒其与原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事实,造成甲方对乙方原单位承担连带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一章保密协议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方案、维护策略及商户信息等,以及所有商城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
业秘密等信息。
第三十九条员工自觉维护商城利益,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商城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谋取私利。
第四十条乙方离职2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
第四十一条因乙方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商业秘密泄露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劳动争议,应本着合理、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签字后,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为
生效时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五条乙方已参加甲方关于消防安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并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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