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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土地增减挂钩促新农村建设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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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1 20: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来,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加强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的同时,能够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新农村规划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在实践中也发现了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 F29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7-160-2
0 引言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综合整治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充,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促使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加强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的同时,能够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新农村规划建设,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
平邑县自2008 年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来,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扎实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一定的成效,在实践中也发现了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 平邑县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
平邑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22418.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就达11992.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54.49%,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58%,面积比重过大。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闲置宅基地较多,且大多数村庄规划滞后、布局散乱、分布零散,综合整理潜力巨大。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2.1 推进新农村建设走向规范化、规模化
新农村建设走向规范化、规模化,从而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提高了土地利用集约度。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之下使分散的居民点集中成片,向规划的形态转变,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得到优化,小城镇和新农村社区协调发展。
2.2 促进农民居住向村镇集中,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
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通过集中连片建设、整村迁建、迁村并点,引导农民居住方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改变农村居民点“多、散、乱”的特点,便于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在平邑县通过增减挂钩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原来的居住条件是低矮的平房甚至是危房,村居布局混乱,道路泥泞,污水横流。通过规划整治,居民住上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住宅,绿地、广场、活动中心、幼儿园等得以布局,基础设施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整洁,极大的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实现了新型农村的发展。
2.3 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保护耕地的同时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通过有计划地拆建整治,盘活农村长期闲置的居民宅基地、空闲地及低效用地;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废弃工矿复垦,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废弃工矿复垦利用,将全县布局分散零乱、闲置低效的现状农村居民点和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缩减农村居民点的比例,保障耕地不减少的前提下还能够新增有效耕地万余亩,切实保护了耕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3 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在保护耕地、促进新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与社会问题。
3.1对增减挂钩政策认识不到位,耐心细致工作不足
对增减挂钩政策认识不到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农民“被上楼”,甚至出现强拆引发恶性事件。一方面新农村建设工作量大、牵扯面广,工作人员思想不统一,把增减挂钩片面理解为追求建设用地指标,忽视其对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深入宣传不够,耐心细致工作不足。
3.2 农民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经济补偿难以让所有搬迁户满意
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虽然专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并且财政加大补贴力度,但是资金仍然是拆旧区项目实施中最关键的环节,来源单一、缺口大,拆旧建新工作首要的、最难的就是项目资金的落实。拆旧区的群众补偿、安置费用,建新区的占地同样需要补偿和安置,需要大笔资金进行垫付,而在实施挂钩工程时难以筹措所需资金;另一方面资金分配使用不合理,有些项目没有按照项目使用政府补贴资金,操作不规范,补偿不到位、补偿偏低,或者标准不统一,造成群众不满意,拆迁工作难以进行;实践中较多的是建设方(开放商)垫资建房,容易出现资金缺口,拆旧和建新不能同步到位,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进;对于一些贫困户来说,拆旧区房屋比较旧,补偿资金不足以换购最小面积的新房,需要在补偿款项之外自己出几万元购房款,往往这些收入低、年龄大的贫苦户难以承担,同时生活方式的改变,水电暖等生活成本增加,在原先的生活方式下可以维持生活,但是“上楼”之后生活难以为继,如果这批拆迁户的保障、帮扶工作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项目的实施。
3.3 整理出来的耕地质量不高,配套工程不齐全
耕地的占用和补充之间不仅要达成数量平衡,还要做到质量平衡,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项目点拆迁工作完成后土地的复垦力度不够,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整理出来的耕地质量差,与增减挂钩政策规定“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相矛盾,“占优补劣”问题时有发生。
4 对新农村建设中增减挂钩工作的建议
4.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示范引导
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完善相关规定,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高标准地实施安置区建设,拆迁区复垦工程。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标语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了解实行增减挂钩的意义、相关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村居的带动作用,通过现场参观、现身说法,对比挂钩前后的巨大变化,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亲身体验开展增减挂钩带来的好处,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4.2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作为项目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楼。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收益权,开展增减挂钩,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加强监督审计,保证专款专用,补偿和安置必须确保依法依规足额到位,保证农民利益不受侵害,长远生计有保证。
4.3 做好统筹规划,助推新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在完善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把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通过增减挂钩工作整合复垦的耕地实现规模化经营,培育发展现代化农业;通过增减挂钩推进农村城镇化,调整产业布局,实现农村小工业向城镇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农民收入从单纯依靠土地种植走向承包收益、务工等多元化增收,实现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耕地有效保护、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相统一。
参 考 文 献
[1] 杨静.临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问题研究及对策建[J].山东国土资源,2011,27(10):71-72.
[2] 刘元胜,崔长彬,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背景下的撤村并居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11):9-14.
[3] 陈美球,马文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农民利益保障对策研究——基于江西省增减挂钩”试点农民利益保障专题调研[J].中国土地科学,2011,26(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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