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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渣压力焊接头验收规范要求
电渣压力焊接头验收规范要求:《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第 5.5.2 条规定:
1、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4mm;
2、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3、接头处弯折角不得大于3°;
4、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 倍,且不得大于2mm。
E.5 电渣压力焊
E.5.1 接头质量检查电渣压力焊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定做力学性能试验时,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3 个试件做拉伸试验。
1)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 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
2)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每一施工区段中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1 批,不足300 个接并没有仍作为 1 批。
E.5.2 外观检查质量要求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焊毕,应停歇适当时间,才可回收焊剂和卸下焊接夹具。敲去渣壳,四周焊包应较均匀,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至少4mm确保焊接质量,见附图E-2-4。附图E-2-4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2)电极与钢筋接触处,无明显的烧伤缺陷。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大于4°。
4)接头外的轴线偏移不超过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大于2mm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或采取补强措施。
E.5.3 拉伸试验质量要求电渣压力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 3 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
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值。当试验结果有 1 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指标,应取 6 个试
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 1 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地规定指标,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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