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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洁部卫生检查制度
严格的监督检查是保证清洁作业计划、管理制度等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为加强领导,确保环境卫生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部门员工认真负责本岗位清洁工作。每位员工都要根据操作规范和要求,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项目不断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班长负责本班清洁服务质量的检验,将巡回检查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每天对自己管辖区内所有部位、项目进行巡回检查,不得少于4次,认真填写《每日工作检查表》、《每周工作检查表》和《每月工作总结表》。
三、环境部主管每周对清洁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记录于《环境部工作周检表》中,作好员工的绩效考核和优秀员工的评选工作。
四、楼管员在巡查时做好检查,发现卫生问题及时以联系单形式发递我处,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五、由部门主管或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检查,每月抽查不得少于三次;部门主管应协同上级领导或有关组织人员定期联合检查。
六、检查要求做到:一要认真,二要高标准,三要将检查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检查者发现问题后,不论是工作质量问题、操作规范问题,还是员工行为规范问题,不仅要及时指出纠正,还应帮助员工分析原因,耐心地进行教育培训,以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七、处理办法:检查与改进、提高相结合。作业现场应定期对“三查”的发现问题进行分析,针对问题,找出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予以解决。
八、奖罚分明。班长或部门主管抽查时,应以身作则,不得徇私舞弊,根据检查评比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并大会通报(可记功、晋级);对工作失误且麻痹带过者,1次予以警告,2次则扣除绩效考核金,对不服从指挥调配、无事生非、损坏公司名誉及影响工作的员工取消当月优秀评选资格并大会通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新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洁部 2011年7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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