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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管理,提高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控制水平,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外购件、外协件的检验、试用、退换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工作。
3、内容
3.1供应部提交质保部检验的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包括供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
号、合格状态等内容),否则质保部不予检验。
3.2送检的外购、外协件应是本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内供方提供的确定产品。
首批(首件或样件)外购、外协件,则须随附该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或检测报
告,以及本公司《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和《商品入库单》一并交质检员检验。3.3质检员按《外购(协)件检验指导书》或技术部提供的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并将结果填入《外购件检验单》或《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
3.4外购、外协件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方法
3.4.1外购、外协件由技术中心以其重要度确定分别为A、B、C类。
3.4.1.1 A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为A类不合格。
a.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能引起产品丧失功能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用户会索赔
的;
b.对外观质量的影响,即顾客会拒收产品,或提出申诉的;
c.主要尺寸、形位公差等技术要求与图纸不符,影响安装使用和整体强度;
d.安全和重要部位的漏
焊、假焊、气孔、夹渣等严重焊接缺陷;e.密封元件的漏油、漏水、漏气;
f.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不符合技术协议和技术要求;
g.铸造件重要部位存在疏松、气孔、夹渣等严重铸造缺陷;
h.材料主要表面有裂纹,凹凸不平,严重划伤、锈蚀、磕碰等难于修复的外观缺
陷。
i.功能失效、可靠性差、使用寿命短等性能质量;
j.产品标志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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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2 B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决为B类不合格。
a.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肯定轻度影响引起产品局部功
能失效的;
b.对产品外观的影响,即顾客可能会发现,并可能会申诉的;
c.对包装质量的影响,即包装、密封不良有可能引起损失或锈蚀,漏装附件、说
明书、顾客不满意可能会申诉的。
d.某一尺寸与图纸不符,经修复可以使用的;
e.材料主要表面有轻微划伤、凹凸不平、光洁度差、油漆脱落、色泽差异、锈蚀、磕碰、毛刺、严重污迹
等可以修复的外观缺陷;
f.零件错装、漏装、损坏等可短时间修复的;
g.电器元件接线假焊、漏焊、松动等;
h.纤维品起毛、结块、缺线等;
i.非重要部位的漏焊、假焊、气孔夹渣等焊接缺陷;
j.密封元件的渗漏、渗水、渗气等可以修复解决的缺陷;
k.铸造件非重要部位存在疏松、气孔、夹渣等不影响强度的铸造缺陷;
3.4.1.3 C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为C类不合格。
a、产品功能、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对产品可能造成轻度影响,但用户一般不会申诉的。
b、材料主要表面有轻微划伤、凹凸不平、锈蚀等在自然光线下1m处不可见外观缺陷;
c、不影响装配和强度的次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
d、在自然光线下1m处不可见纤维品起毛,结块、缺线等;
e、零部件材质与图纸不符,但强度、抗老化性能优于图纸要求;
f、材料非主要表面有轻微划伤,凹凸不平、光洁度差、油漆脱落、色差异、锈蚀、毛刺、严重污迹等
可以修复的外观缺陷;
3.4.2一般外购、外协件抽样100件之内,检13件,100件以上检20件,当抽样
基数小于或等于3件时,执行全检。
3.4.3专用车类二类底盘、客车三类底盘、空调机压缩机执行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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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标准件按100件以内检11件,100件至200件检28件,200件至500件检
64件,500件至1000检132件,1000件以上检175件。
3.4.5钢铁材料中的部分项目以及特殊外购件的检验抽样数,按照《外购(协)
件检验指导书》执行。
3.4.6检验抽样方案如下表:
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
抽检数
批量(件)(AQL1.0 )(AQL2.5)(AQL6.5)
(件)
Ac Re Ac Re Ac Re 1~508 0 1 0 1 1 2 51~90130 1 1 2 2 3 91~150 200 1 2 3 3 4 151~28032 1 2 3 4 5 6 281~50050 1 2 5 6 7 8 501~120080 2 3 7 8 1011 1201~3200 125 3 4 10111415 3201~10000200 5 6 14152122
3.5外购、外协件的合格与否判定。
3.5.1单位产品的实际质量特性符合规定的要求,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3.5.2外购件抽样检验时发现A级项不合格,既判定为不合格,发现其余项不合
格,实行二次加倍抽样检查,二次抽查结果仍有不合格者,即定为不合格,不再继续抽样检查。二次抽
查结果无不合格,即定为合格;对首次抽查的不合格件予以退货。
3.6外购、外协件经检验判为合格就整批接收,判为不合格由质管开出《外购件
检验单》供应部组织退货处理,并在供应商评审时作好记录。对于生产急用且缺
陷为C类的经返工达到标准后由配套部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经有关部门签字同意后,可以使用让步接收。
3.7售后及生产过程不合格外购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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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售后服务部对出厂客车产品实施正常售后服务中需要更换外购件,原则上
从零部件仓库领取。属三包期内质量问题更换的外购件,经提供相应车号及配件的有关资料,经售后服务部、质保部检验确认后,可到零部件仓库退换。
3.7.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外协、外购件,由质检员检查确认并填写《外购
件检验单》(在静止状态上下不能检验的情况),由生产单位到零部件仓库退换。3.8外协、外购件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售后服务部提出索赔申请,注明车号、受损项目及价值等,经质保部审核确认,由供
应部负责落实索赔。
3.9经质保部检验确认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由供应部负责与供方联系退换。
经质保部判定为整批不合格,供应部除落实退货外,应将不合格状况通知供方,
并向供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如供方二次供货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如属试用件,连续二次检测试用不合格,将不再安排试用。
4、相关文件:
4.1《外购(协)件检验指导书》
5、相关记录:
5.1《合格供方名册》
5.2《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
5.3《商品入库单》
5.4《外购件检验单》
5.5《让步接收申请单》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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