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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联络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条总则
1、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通讯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有序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通信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通信阻断,保证我矿井通讯、信息网络畅通,特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7)《安全总煤矿[2005]133 号、134号、135号文件规定》(8)《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 9002—2006)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总局令第17 号)等法律法规
(11)《煤矿安全规程》
(1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矿井基本情况、通讯联络系统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基本情况等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于我矿通讯及信息网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生产、行政通讯,信息网络造成重大事故时。
4、应急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统一指挥在矿调度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通讯恢复等应急工作。
(3)保证重点在通讯及网络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生产安全信息畅通和设备安全运行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缩小事故影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通讯、网络事故恢复中,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到快速、有序进行。
第2条危险源辨识基本情况
1、交换机设备供电故障、备用电瓶放电到临界。
2、交换机设备控制部分出现故障。
3、光端机或局向光缆由于外围因素造成传输中断。
4、局部重要岗点电话不通。
第3条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矿成立通讯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理应急救援工
作。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成员:矿部其他成员、各专业负责人
2、下设三个工作组
(1)指挥组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成员:调度值班领导及通讯系统维护人员职责:负责安排落实通讯事故预防日常工作;及时了解通讯线路、网络运行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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