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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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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18: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调查、抽样调查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探究。
一、柳江县的农村环境
近年,柳江县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同时,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优美有序的宜居环境,在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方面有很好的发展,成为成绩突出和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但是据我们团队在柳江县的走访调查,发现柳江县的部分乡村还存在着“垃圾围村”的现象,农村的生活垃圾主要分布在房前、屋后、村道、河流和田野上,村民转移处理垃圾的方式较为普遍,一般是将其倒放在一个集中场地,然后由镇政府处理。但是由于垃圾堆放过久,产生了恶心刺鼻的怪味,所以村民将其倒放入河流,造成了当地河流的污染。由于农村生活垃圾产生源分散,分布面广,所以处理难度较大,加之村民经常将堆积的垃圾进行焚烧,造成了二次污染。柳江县每天清运和处理垃圾的数量不及垃圾总量的一半,有些村屯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和农村垃圾的违例堆放,机动车难以进入和及时处理,处理垃圾难度加大。
二、广西生态环境发展现状
整体上,广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公共投入滞后。上级财政投入不足导致乡村财政无能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因为缺乏物质保障而成为一纸空谈。广西大部分农村还存在着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家庭畜禽养殖等污染问题非常严重的现象,污水随意乱放、垃圾随便乱倒、类土肆意乱堆、畜禽四处乱跑。村民环保意识淡薄,农村环保治理责任缺失。
三、广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得不到有效处理的原因
(一)财政投入不足
广西经济基础薄弱,财政能力支出有限,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自从全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政府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专项投入资金,例如在各个乡村分发垃圾桶,聘请保洁员定时打扫村里的卫生,也在一些地区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广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仍不容乐观。柳州市柳江县现在存在的关键问题是乡村财政疲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保治理措施缺位。绝大多数市(县)农村环保机构匮乏且力量薄弱,拥有污水处理或粪便处理设施的规模化养殖场所占比例很低,导致绝大多数废弃物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大多数环境管理机构基本上只设到县级,很少有设立在乡镇的环保监管部门,即使设置了乡镇环保站,其人员、环保监测设备和经费也相当不足,而且还因法律法规缺失而导致其监管职责不明。
(二)村民环保责任感薄弱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主要依靠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村民受农村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和生产、生活习惯影响,村民的卫生环保意识较为薄弱,难以继续开展工作。广西农村常住劳动力中具有初中以下文凭占到87%,教育的落后导致农民思想观念停滞。农村废弃物有分布广、收集难、可就地处理等特点,很多农民为了图省事,直接就地处理垃圾,加剧了农村“脏、乱、差”的情况。农村不仅地面广,而且地形差异决定了居住的分散型。农户散居较多,特别是部分偏远乡,单家独户甚多,加上交通又不十分方便,集中清运处理垃圾可是难上加难。
四、广西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对策
(一)政府引导与农民参与相结合
政府引导当地农民发展农村当地的优势产业,以资源条件为依托,以特色为纽带,联结农居和“乡村游”的经济链条。加强品牌建设,带领人们走上富强的道路,从而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柳江是一个地理位置优越的县城,政府因地制宜引导农村农民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例如柳江县成团镇,政府在致力壮大工业的同时,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近年来,广西接待全国各地的“乡村游”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对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交流起到重要作用[2]。将城郊高效特色农业和乡村农田休闲旅游结合,以一村一品为载体,进而使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逐渐转变。
(二)培养新型农民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相关部门需要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进行技术传授或培养农村青年的创业意识,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青年农民,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同时积极参与农村生态建设。新型农民采用现代化的生产方式,积极将高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农业生产中。
发展生态环保农业,应用环保农业技术。坚持走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促成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安全环保法治化,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三)建立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激励约束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力度引导全社会参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建设,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搞好环保法律意识的日常宣传,环保意识、法律意识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对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教育也必然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要推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他们参与建设清洁乡村[3]。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各类农村环境生态建设和保护项目审批与监察,保证项目实施及时到位,按时按量完成。
(四)进行垃圾分类
具体处理方式上,农民可以将生活垃圾简单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类型,然后放到村里的垃圾桶,环卫员将可回收垃圾拿到垃圾回收站进行变卖,不可回收垃圾则送往垃圾中转站;生活污水,人禽粪便,可做沼气投料,或经化粪池处理。在处理层次上,农村住户将生活垃圾分类,组(队)环卫员收集送至村垃圾池,村转运车辆将各组(队)不可回收垃圾再收集并转运至镇(乡)垃圾场,镇(乡)运送不可回收垃圾至县(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4]。
(五)教育引导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宣传环保知识的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生态意识。在各级学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教育,从小做起,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其次,学生应带动家长参加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通過道德约束与规范制度相结合,督促村民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一是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保知识,帮助农村居民了解农村环境存在问题、发展趋势及其危害,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培养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五、结语
广西新农村建设,应将农民作为主体。“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政府应起带头作用,部署好相关工作,各部各司其职。同时加强农村环保教育和相关宣传,利用板报、广播、刊物和知识比赛等多种形式,逐步树立和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农民意识到自己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把新农村建设转变为自觉的行动,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成为推动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新农村建设的新主人,带领村民加入到活动中,保护环境,为建设一个美丽广西而奋斗。
参考文献:
[1]陈文胜,王文强.农村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与对策——对湘南某镇的个案考察[J].湖南社会科学,2004(4).
[2]朱涛.探索广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之路[J].广西城镇建设,2011(5).
[3]荣先恒.以更大的力度加快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建设——浙江美丽乡村活动的启示[J].广西经济,2013(7).
[4]梁宽厚.新时期广西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J].广西城镇建设,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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